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虽然新《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性,但很多专家表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1、业主可以要求换业主委员会吗法律分析:可以。一,业主联名提议换业委会。按规定,有明确发起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书面提议并随附提议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议要求提前换届时,则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提议进行核实,如符合规定则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提前换届作出决定。二,全体业主换物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2、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吗法律分析: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坏处1、业委会法律地位尴尬根据去年9月1日正式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而业主大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呢?《条例》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因此,这个“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种事项的权利、决策组织;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个全部财产的组织,虽然新《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性,但很多专家表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2、模糊定位导致“独裁”正是这种模糊的定位,才使得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督成了一个不小的难题,3、业委会缺经费难持久我国的业委会建设,由于不是市场化而是道德化的公益组织,则有一些“先天”不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权与其业主决策能力的差距之大使之会陷入两难的境地,4、业主们的参与意识淡漠没人爱干,干的人又没人支持,更没人监督。有的只是猜忌和中伤,这些都极大的伤害了业委会委员们的热。